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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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1    点击:

附属省中医院;各学院、处、室、部、直属单位;工会、团委:

为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学校教育教学中的创新理论、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引导舆论等方面的功能作用,不断推动和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我校从即日起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范围

2023年度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类别分为本科教育研究项目与研究生教育研究项目,每个类别单独设立重点课题与一般课题,研究期限1-2年。具体选题范围详见《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1)、《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全校在岗在编的各类人员均可申报。

2.课题负责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每一申报项目限报5人(含主持人)。课题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每年申报及参与校级教研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

3.申报材料为《教育教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一份、《活页》(附件4)一式一份,同时报送申请书及活页电子文档(分为两个文档报送)。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申请书》全面审核,对申报人的工作表现、业务能力、科研条件签署明确意见。所在单位负责人应在《申请书》的相应栏目签署意见。手续不全者,将退回申报材料。各部门、学院根据《指南》要求组织初审、排序后,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高教所),并填写《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附件5)上报(纸质版、电子版)。

三、评审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将根据评审推荐工作方案和《课题评审参考标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立项课题,并对专家评审确定立项的课题名单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四、时间安排

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5日,过时不予受理。纸质材料送至教师发展中心,电子文档发送至jsfzzx@hbtcm.edu.cn。

联系人:万可 联系电话:027-68890089


附件:

1.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本科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2.2023年湖北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指南

3.湖北中医药大学教育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

4.活页

5.教育教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教师发展中心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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